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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物价局主要职责

2017-02-16        字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权限内价格政策、价格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依法起草有关价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监测、预警、调控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计划、统筹使用、数据统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按照省政府定价目录、省物价部门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四)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受理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申请;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指导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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