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各区域、各领域、各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重点工程和重点应用项目,全面推进“数字三明”建设进程。
三、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信息化关键技术攻关与创新,负责组织起草地方信息化技术统一规范、标准,做到纵横衔接。
四、组织协调信息资源整合改造和开发利用,规范信息采集、发布和数据系统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宏观经济分析、经济预测,为市政府和主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辅助决策支持。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推进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邮政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信息化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六、组织协调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对数字三明暨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审核,做好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
七、组织协调信息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信息保密和信息安全体系;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安全技术攻关;负责组织协调信息网络的重大安全工作。
八、承担与省“数字办”、省信息产业厅的行业管理相应职能。具体负责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农村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及国动委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九、履行《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闽委办〔2003〕37号)职责,承担福建省政务信息网三明市横向接入网管理维护职能,指导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十、承担三明市政务信息网站、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府)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向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网上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和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服务的发布平台。同时,承担三明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以及市政府网站编辑部、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等工作职责。
十一、加强“数字三明”建设与应用的宣传,开展信息化相关内容的培训,规划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十二、负责承办市政府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有关批示事项,贯彻落实的督查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内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