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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起草价格监督检查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违法案件;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及其他法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受理价格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理、查处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负责人:骆志超 联系电话:829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