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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物价局关于大田县蕉坑电站等技改后上网电价的通知明价〔2017〕47号

2017-08-18        字号:

明价〔201747

 

三明市物价局关于大田县蕉坑电站

等技改后上网电价的通知

 

大田县蕉坑电站、仁葱电站、鲤鱼坑水电站、黄岐坑水电站、奇韬村水电站、万筹电站,大田县供电有限公司:

经审查核实,大田县蕉坑电站、仁葱电站、鲤鱼坑水电站、黄岐坑水电站、奇韬村水电站、万筹电站等6家水电站经相关部门批准,于2014年至2016年底前,先后完成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现均已并网重新发电运行。根据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制定大田县新联水力发电厂蕉坑电站(总装机1400kw)、仁葱电站(总装机520kw)含税上县网电价为0.315/千瓦时,建设镇鲤鱼坑水电站(总装机960kw)含税上县网电价为0.315/千瓦时,谢洋黄岐坑水电站(总装机320kw)含税上县网电价为0.315/千瓦时,奇韬镇奇韬村水电站(总装机520kw)含税上县网电价为0.29/千瓦时,广平镇万筹电站(总装机350kw)含税上网电价为0.29/千瓦时

以上电站调整后的上网电价20171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三明市物价局

             20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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