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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经委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明委组干函〔2017〕44号),决定:
邹水星同志任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孙广金同志任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不再担任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28365-365cim党组
2017年2月28日